2:20-23
20.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脫離了世上的小學,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、服從那不可拿、不可嘗、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?
21. 併於上節。
22.這都是照人所吩咐、所教導的。說到這一切,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。
23.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用私意崇拜,自表謙卑,苦待己身,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。
3:1-4, 18-21
1.所以,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求在上面的事;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。
2.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。
3.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神裡面。
4.基督是我們的生命,他顯現的時候,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
18.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。
19.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不可苦待他們。
20.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
21.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
